決擇分中 論議品 第四
云何論議決擇?略說有七種:
謂義決擇、釋決擇、分別顯示決擇、等論決擇、攝決擇、論軌決擇、祕密決擇。
何等義決擇?謂依六義而起決擇。
何等六義?謂自性義、因義、果義、業義、相應義、轉義。
自性義者,謂三自性。
因義者,謂三因:一生因、二轉因、三成因。
果義者,謂五果:一異熟果、二等流果、三增上果、四事用果、五離繫果。
業義者,謂五業:一取受業、二作用業、三加行業、四轉變業、五證得業。
相應義者,謂五相應:一聚結相應、二隨逐相應、三連綴相應、四分位相應、五轉變相應。
轉義者,謂五轉:一相轉、二安住轉、三顛倒轉、四不顛倒轉、五差別轉。
何等釋決擇?謂能解釋諸經宗要。
此復云何?略有六種:
一所遍知事、二所遍知義、三遍知因緣、四遍知自性、五遍知果、六彼證受。
又十四門辯釋決擇。何等十四?
謂攝釋門、攝事門、總別分門、後後開引門、遮止門、轉變字門、壞不壞門、
安立補特伽羅門、安立差別門、理趣門、遍知等門、力無力門、別別引門、引發門。
何等分別顯示決擇?
謂於如所說蘊等諸法中隨其所應,
作一行順前句順後句、二句三句四句、述可句遮止句等。
何等等論決擇?謂依八。何八?若之詞問答決擇一切真偽。
復有四種等論決擇道理:一能破、二能立、三能斷、四能覺。
何等攝決擇?謂由十處攝諸決擇。何等十處?
一成所作決擇處、二趣入決擇處、三勝解決擇處、四道理決擇處、
五論決擇處、六通達決擇處、七清淨決擇處、八引發決擇處、
九句差別決擇處、十不由功用暫作意時一切義成決擇處。
何等論軌決擇?略有七種:
一論體、二論處、三論依、四論莊嚴、五論負、六論出離、七論多所作法。
第一論體復有六種:一言論、二尚論、三諍論、四毀論、五順論、六教論。
言論者,謂一切世間語言。
尚論者,謂諸世間所隨聞論,世智所尚故。
諍論者,謂互相違返所立言論。
毀論者,謂更相憤怒發麁惡言。
順論者,謂隨順清淨智見所有決擇言論。
教論者,謂教導有情心未定者令其心定,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所有言論。
第二論處,
謂或於王家、或於執理家、或對淳質堪為量者、或對善伴、
或對善解法義沙門婆羅門等而起論端。
第三論依,
謂依此立論略有二種:一所成立、二能成立。
所成立有二種:一自性、二差別。
能成立有八種:一立宗、二立因、三立喻、四合、五結、六現量、七比量、八聖教量。
所成立自性者,謂我自性或法自性。
差別者,謂我差別或法差別。
立宗者,謂以所應成自所許義,宣示於他令彼解了。
立因者,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,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。
立喻者,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會正說。
合者,為引所餘此種類義,令就此法正說理趣。
結者,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。
現量者,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義。
比量者,謂現餘信解。
聖教量者,謂不違二量之教。
第四論莊嚴,
謂依論正理而發論端,深為善美,名論莊嚴。
此復六種:一善自他宗、二言音圓滿、三無畏、四辯才、五敦肅、六應供。
第五論負,
謂捨言、言屈、言過。
捨言者,謂自發言稱己論失、稱他論德。
言屈者,謂假託餘事方便而退,或說外事而捨本宗、或現忿怒憍慢覆藏等,如經廣說。
言過者,略有九種:
一雜亂、二麁獷、三不辯了、四無限量、五非義相應、
六不應時、七不決定、八不顯了、九不相續。
第六論出離,
謂觀察德失令論出離或復不作。
若知敵論非正法器、時眾無德,自無善巧不應興論。
若知敵論是正法器、時眾有德,自有善巧方可興論。
第七論多所作法,略有三種:
一善達自他宗,由此堪能遍興談論;
二無畏,由此堪能處一切眾而興論端;
三辯才,由此堪能於諸問難皆善辯答。
復次若欲自求利益安樂,於諸論軌應善通達,不應與他而興諍論。
如薄伽梵於《大乘阿毘達磨經》中說如是言:
若諸菩薩欲勤精進修諸善品、欲行真實法隨法行、
欲善攝益一切有情、欲得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
當正觀察十二處法,不應與他共興諍論。
何等十二?
一者宣說證無上義微妙法時,其信解者甚為難得。
二者作受教心而請問者甚為難得。
三者時眾賢善觀察德失甚為難得。
四者凡所興論能離六失甚為難得。
何等為六?謂執著邪宗失、矯亂語失、所作語言不應時失、
言退屈失、麁惡語失、心恚怒失。
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為難得。
六者凡興論時善護他心甚為難得。
七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為難得。
八者凡興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為難得。
九者己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為難得。
十者心已煩惱得安隱住甚為難得。
十一者既不安住常修善法甚為難得。
十二者於諸善法既不恒修,心未得定能速得定、心已得定能速解脫甚為難得。
何等祕密決擇?
謂說餘義名句文身,隱密轉變更顯餘義。
如契經言:「逆害於父母,王及二多聞,誅國及隨行,是人說清淨。」
又契經言:「不信不知恩,斷蜜無容處,恒食人所吐,是最上丈夫。」
又契經言:「覺不堅為堅,善住於顛倒,極煩惱所惱,得最上菩提。」
又契經言:「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,施波羅蜜多速得圓滿。」
何等為五?
一者增益慳悋法性、二者於施有倦、三者憎惡乞求、四者無暫少施、五者遠離於施。
又契經言:「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名梵行者,成就第一清淨梵行。」
何等為五,
一者常求以欲離欲、二者捨斷欲法、三者欲貪已生即便堅執、
四者怖治欲法、五者三二數貪。
何故此論名為「大乘阿毘達磨集」?
略有三義,謂等所集故、遍所集故、正所集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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